时间:2022-04-14 09:05来源: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 【字体: 分享:

图书文献借阅规则

一、借阅册数与期限

   1.借阅册数:教职工借阅册数为10册;读书协会学生借阅册数为6册;普通学生借阅册数为4册。

   2.借阅期限:教职工借阅期限为90天;读书协会学生借阅期限为60天;普通学生借阅期限为30天。

二、借阅注意事项

   1.图书/光盘借出:选定图书后,持借书证(一卡通)在借阅台办理外借手续。借光盘时需携带对应图书到图书馆办公室,由工作人员提取光盘,办理借阅手续。借书和光盘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划,光盘能否读取(读者亦可自带优盘拷贝光盘内容)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破损记录章,否则归还图书/光盘时概由本人负责。

   2.图书/光盘归还:所借图书要按期归还,在社科图书阅览室和自科图书阅览室均可归还图书,请在工作人员扫描完毕后再行离开;光盘请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归还手续。

   3.图书/光盘续借:所借图书如需继续使用,可到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能在图书到期之日前办理,续期从续借之日算起30天。若读者所借图书中有超期的图书,所有图书均不能办理续借手续,必须把超期图书归还完毕才能办理续借;图书一旦办理了续借手续,光盘无需再办理续借手续。

   4.逾期处罚:逾期时间达一个月者,将停止其借阅权限。逾期一个学期仍不归还者,名单将提交给学生处、系部,将其行为作为学生评优考核的一个考评因素。

   5.违章处理:读者在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携带图书馆文献离开图书馆被查出时,视为严重违章。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提交所在院系签章的书面检查,同时,记录严重违章一次,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6.读者若损坏或遗失图书/光盘,需立即到图书馆进行登记,并购买与原图书/光盘相同版本的图书/光盘赔偿。

   7.读者离开学院,应将所借图书/光盘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