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09:25来源: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自修室使用规则
1、图书馆自修室只允许本校学生学习使用。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日9:00—21:30,(放假期间另作安排)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请自觉离馆。
2、进入自修室请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应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手机通话应到室外。
3、请文明使用自修室,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吃食物、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将食品及无盖饮料(包括易拉罐、袋装/盒装牛奶等不可封口的饮料)带入自修室。
4、禁止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因有事临时离开座位(不超过20分钟),应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离开的起始时间,不留纸条或超过20分钟未返回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座位。
5、需要在阅览室内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读者请选择装有桌面电源的阅览桌;为保证安全,禁止擅自插接电源插座。
6、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于扰乱图书馆正常秩序、不服从图书馆管理等行为,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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